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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雷达站道路重建项目完成招标
10月30日上午,市气象局雷达站道路灾后重建项目通过最后的竞争性谈判、专家评委评标,已完成招标。该项目属于公开比选招标。招标工作由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广元宏林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开标—抽取专家评委—评标三个环节,最终评定“四川省广安金达建筑有限公司”为中标企业,中标价为141万元。 项目在开标过程中,市气象局纪检组长吴长平全程给予监督。 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后,随即发“中标通知书”和协商施工合同事宜。该项目有望在11月上旬开工建设,计划于2010年1月竣工。(何伟贤)
省政府督导组到旺苍局检查灾后重建项目
2009年11月6日上午,省政府驻旺苍检查组一行二人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到县气象局检查灾后重建项目。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县气象局负责人李锦同志对灾后重建项目的介绍,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实地查看了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检查组一行认为:旺苍县气象局灾后重建项目管理规范,成程合规合法,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重建项目工程质量较好,实实在在看到了重建成果。
检查完后,李锦同志还为检查组一行介绍了旺苍县气象局业务服务工作,并就测场环境保护进行了宣传。(市局办、旺苍县局)
市气象局认真开展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关于在全省气象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川气发〔2009〕259号)文件的要求,市气象局认真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的检查工作。
收到《关于在全省气象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川气发〔2009〕259号)文件后,市气象局对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从以下方面抓好自查工作。一是及时召开有重建办公室、计财、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全面领会文件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及时成立了由副局长邓小林任组长、纪检组长吴长平任副组长,有重建项目管理、计财、监察人员参加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指导、督察和重点抽查工作;三是落实责任和任务,明确重建办公室和计财部门具体负责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四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广气函〔2009〕42号),转发了川气发〔2009〕259号文件,对此次专项检查提出了要求;五是按照《关于在全省气象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川气发〔2009〕259号)文件确定的检查范围、检查重点内容,市局和各县局逐项、逐条对照自查,并形成了书面报告;六是按时向省局和地方相关部门报送了自查报告和自查报表。(何伟贤)
市气象局完成对口支援三州艰苦台站工作任务
11月19日,广元市气象局与泸定县气象局商定对口支援事宜后,随即向泸定县气象局转付对口支援经费5万元。这表明广元市气象局已完成2009年对口支援三州艰苦气象台站的任务。
省气象局8月18日印发《四川省气象局关于开展内地对口支援三州艰苦气象台站的意见》(川气发〔2009〕214号)后,市气象局克服地震灾后身处重灾区气象科技服务创收严重下滑、职工居住活动板房等困难,积极响应省气象局的号召,决定2009年和2010年每年对口支援5万元给甘孜州气象局辖区的艰苦台站。
省气象局10月30日下发《关于内地对口支援三州艰苦气象台站资金安排的通知》(川气发〔2009〕256号)后,市气象局及时与甘孜州气象局和泸定县气象局协商落实对口支援工作。经与泸定县气象局商定,市气象局以广元市防雷中心支援泸定县气象局防雷检测服务的方式进行对口支援。目前正签订服务协议,随即向泸定县气象局转付对口支援服务费5万元。(何伟贤)
市气象局完成灾情直报系统升级工作
市气象局领导非常重视灾情直报工作,市、县局层层落实责任,专人负责,确保全市灾情的按时上报。使我市灾情直报工作,在防灾减灾、抗震气象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接川气科函[2009]53号后,全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市局业务科、市农气中心各司其责,对县局软件安装升级逐站指导考核,对新版系统新增功能进行试用。截止11月17日上午,已完成该软件的下载安装试报工作,新版灾情直报系统将正式投入业务工作。(王勤)
市气象局开展广元国家基本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
11月20日,针对广元兴和建设有限公司“兴和·阳光”建设项目严重违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其各建筑物的设计高度对广元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环境影响很大的情况,市气象局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就广元国家基本站探测环境保护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执法人员在了解了“兴和·阳光”建设项目和施工进展情况后指出:“兴和·阳光”开发项目各建筑物的设计高度对广元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环境影响很大,严重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为避免“兴和·阳光”开发项目的进一步损失,现再次要求该项目立即停止建设。
广元兴和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吴铭传表示,“兴和·阳光”开发项目的规划是经市规划委员会通过,市政府领导签字认可了的,建设项目施工是经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目前建设项目已有3幢建筑的基础部分通过了市规划和建设局质监部门的验收,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其余几幢已完成桩基打孔、场地平整,马上就进行房屋的基础施工,商品房已预售完毕,如果停止建设,损失很大。
执法人员最后指出,当初建设观测站,是在政府的组织下进行的,也是经政府规划许可的,直属站观测场建设审批程序齐全完备。如该项目进一步实施,将意味着今后的损失更大,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兴和公司同意暂缓4号和6号楼的施工,要求传真该项目各建筑物的设计高度对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环境影响的测算数据。(吴长平)
市气象局被评为2009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市气象局在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中,牢固树立抓发展,抓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全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治安管理和防范,加强综治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近日,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以广委办〔2009〕194号文发出《关于表彰2009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乡镇(街道)、单位的通报》,市气象局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彰。(市局办)
市气象局内部审计工作获得省局通报表扬
近两年来,市气象局依照“依法审计、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创新”的工作方针,遵循查错纠弊,促进管理的宗旨,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内部审计工作任务,近日获得省局通报表扬。(市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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